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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政策\ News & policy
询价采购中 “核心要求” 的清晰界定不可忽视
发布时间:2025-08-05
在非招标采购的实践中,有一种以 “一次报价、低价成交” 为显著特点的采购方式,因其流程简洁、效率较高,常被用于技术标准明确、市场供应充足的通用性物品采购。这种方式的核心逻辑很明确:参与方需先完全契合采购文件中的 “核心要求”,再通过一次性报价的竞争确定最终合作方。然而,实践中常因 “核心要求” 界定模糊,引发诸多争议 —— 既可能让参与方因误判标准而错失机会,也可能导致评审过程缺乏规范,影响结果的公信力。


某采购项目中,采购文件以列表形式列出了数十项技术细节,却未对任何一项标注 “必须满足”“不可偏离” 等明确标识,也未在评审规则中说明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无效响应。


报价最低的参与方提交的材料中,多项技术细节与采购文件存在差异,部分关键性能指标甚至低于要求近三成,还有一些功能缺失、性能不达标等情况。评审小组认为其 “严重偏离采购需求”,判定响应无效。


该参与方提出异议,认为采购文件未明确哪些是核心要求,自己基于行业惯例对非关键细节进行调整,属于合理范围,不应直接判定无效。采购方回应称,其技术偏差 “明显且无法接受”,已 “严重不符合项目需求”,维持原判定。


随后,该参与方向监管部门申诉。经核查,监管部门指出了项目中的关键问题:一方面,采购文件存在缺陷,未清晰划分哪些技术细节属于 “核心要求”,导致参与方无法准确判断必须满足的标准和可调整的范围;另一方面,评审依据不足,由于缺乏明确的 “核心要求” 界定,评审小组判定 “严重偏离” 的理由不够客观充分。


从相关制度精神来看,采购文件的清晰无歧义是确保评审公正的基础,即便适用非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,这一原则同样适用。而针对此类采购方式的专门规定也明确,需明确 “核心要求”。因此,监管部门要求重新组织采购,并在新的采购文件中,通过明确标识(如特殊符号或文字说明)标注所有核心技术要求,同时在评审规则中写明,任何对 “核心要求” 的偏离都将导致响应无效。


深入来看,此类采购方式中,“满足核心要求” 是参与价格竞争的前提,这一点与招标采购中 “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方可参与最低价评审” 的逻辑相通。若采购文件对核心要求表述模糊,参与方就难以精准响应,评审也会失去客观标准,即便最终结果看似合理,也可能因程序瑕疵引发争议。


实践表明,采购文件中未明确 “核心要求”,违背了 “采购需求必须清晰明确” 的基本准则。这会导致两方面问题:一是参与方无法识别关键强制标准,误判可协商空间,使得响应结果面临争议性否定;二是评审时缺乏客观依据来界定 “有效响应” 与 “严重偏离”,即便偏差比例较高,也可能因规则不明确而削弱结论的公信力。


因此,在采购文件中预先清晰界定 “核心要求”,是避免争议、保障公平的关键。通过明确标注核心标准和对应的无效情形,既能让参与方有明确的响应方向,也能让评审过程有章可循,这既是维护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,也是确保采购活动 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 的重要基础。